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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指定「舊山線-見返坂隧道群」為本縣縣定古蹟。

刊登日期:2022/11/30
發文日期:2022/10/25
發文文號:府文資字第1110012901B號
主旨:公告指定「舊山線-見返坂隧道群」為本縣縣定古蹟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、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名稱:「舊山線-見返坂隧道群」。
二、種類:其他(隧道)。
三、位置或地址:冠軍磁磚造橋廠大門口至台13甲線聯外道路下方。
四、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:
(一)本體及面積:
1、見返坂隧道:長194公尺、寬1公尺,總面積约2,328平方公尺。
2、造橋隧道:長356.4公尺 、寬12公尺,總面積约4,276.8平方公尺。
(二)定著地號及面積:
1、見返坂隧道:苗栗縣造橋鄉牛欄湖段8-3、8-7、1300-6、1300-39、1353、1353-1、1353-3、1353-4地號、西坑段1302-1、1301-1地號、平興段536-1、536-3、537-1、538-1、539-1、540-1、541-1地號,面積74,610.32平方公尺。
2、造橋隧道:苗票縣造橋鄉牛欄湖段8-3、8-7、8-9、9-1、9-2、9-3、585、1300-6、1353-1、1353-2、1497地號、平興段526、528、534、535、538、539、540、542、544、546、547、548、549、550、551地號,面積30,580.24平方公尺。
(三)指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:
1、「見返坂舊隧道」為舊山線鐵道苗栗縣內第一座隧道,竣工於1903(明治36)年,全長約193.1公尺,隧道北口及南口分別有「穿月」、「噴雲」的題匾,南
北隧道口上方女兒牆為鋸齒狀磚砌之垛牆疊砌,為臺灣鐵道史及技術工法的重要見證。
2、第二代造橋隧道因鐵路電氣化於1976年啟用,1996年因鐵路行車效能不足第二代隧道停用。第一代及第二代隧道大致呈東北向45度的相鄰平行配置。造橋隧道為見證臺灣鐵路電氣化時期的重要見證。
3、符合「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第1項第1、2、3款。
(四)本案公告期間為30日,所有權人應本於權責妥善維護文化資產,利害關係人等對本縣行政處分如有不服,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、訴願法第14條、第58條規定,自本行政處分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逕送原處分機關(苗栗縣政府,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)並由原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(文化部,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)提起訴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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